新優利臺幣定存專案6個月年息1.65%!

活動期間

2024/08/12 ~2024/12/31

新優利臺幣定存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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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動期間:2024/8/12~2024/12/31止。(額度有限,額滿即止)
  • 活動對象:限台新銀行(下稱本行)個人金融之自然人客戶,且持有新臺幣綜存帳戶者。
  • 承作通路:限「臨櫃」承作本專案,如需解約另可透過網行銀辦理。
  • 資金限制:限「新資金」承作,資金定義如下:
    • 申請人於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本行往來之「總資產」較2024/7/31之淨增加部分(以上皆含Richart存款)
    • 新資金需扣除活動起始已承作本專案或本行其他存款專案之金額(含Richart外幣存款專案)。
  • 利息給付方式:每日計息、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假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
  • 專案優惠年利率:

單筆承作金額門檻

定存天期

專案適用年息

新臺幣100,000~2,999,999

6個月

1.65%

 

注意事項:

  1. 本專案資金來源限「新資金」始可參加,「新資金」定義如下:

申請人於本行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本行往來之「總資產」較2024年7月31日「總資產」之淨增加部分(以上皆含Richart存款),扣除本專案活動期間內已承作本專案或本行其他存款專案之金額(含Richart外幣存款專案)。

【註1】上述往來之總資產包含申請人在本行之新臺幣存款、外幣存款、保險商品、投資商品、結構型商品、外國債、基金、 ETF …等資產(以上皆含 Richart 資產,資產計算結果依本行系統為準)。

【註2】若申請人於當日匯入之資金,將於次一營業日才會列入計算。(例:A客戶欲承作新優利臺幣定存專案,於2024年9月2日往來總資產為0,直至2024年9月3日A客戶才由他行匯入新臺幣1萬元,倘A客戶此期間無進行其他交易,那麼A客戶必須於次營業日2024年9月4日才會有1萬元額度可承作該專案。

  1. 申請人承作專案每筆金額最低須達新臺幣100,000元,最高為2,999,999元。
  2. 下列情況資金來源皆不適用本專案所稱「新資金」來源:(1)本專案期間將款項匯出至他行後再行匯入/轉入。(2)本專案期間將款項與他人資金互轉再行匯入/轉入。(3)專案期間將款項透過本行他人帳戶轉入申請人帳戶。(4)將原存於本行之外幣資金轉換為新臺幣。
  3. 本專案優惠於本行收受並核准承作當日生效並享有本專案適用之優惠利率。
  4. 本專案所提供之利率皆以年利率揭示,實際收益為存入之新臺幣本金×本專案優惠年利率×實際承作本專案之天數÷365天。
  5. 本專案之定期存款若申請人於期滿前中途解約者,如存入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滿一個月以上者,未付息部份按解約當時本專案當期適用利率依實際存款天數計息,給付八成利息。
  6. 本專案定期存款種類為綜合定期存款,申請人知悉本行將不另製發存單。
  7. 本專案定存每日計息、採單利計息,並於本專案定存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假日,將遞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遞延期間未付之定存利息,將併於次月付息日付息,並以原適用利率計息。

【範例說明】王美利在2024年9月27日參加6個月期新臺幣專案(假設當時專案年利率條件為1.65%),則付息日為每月27日,第1次付息日為2024年10月27日,但2024年10月27日遇假日,遞延至2024年10月28日付第1次息,計息區間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6日,以1.65%計息;而2024年10月27日屬遞延期間,其定存利息將併於第2次付息日付息,第2次付息日為2024年11月27日,計息區間為2024年10月27日~2024年11月26日,以1.65%計息,依此類推。

  1. 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依法應由本行代為扣繳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
  2. 本專案定期存款本金到期後不得再行申請本行其他存款專案之優惠利率(除其他存款專案另有約定外)。本專案之定期存款本金於到期後,將自動存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下一營業日給付,另本專案不可超前起息,亦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3. 若申請人中途解約,不得再以相同之資金參加本專案;倘欲再行參加本專案,申請人須於專案期間內另以可承作資金承作本專案,且需另填寫本專案申請書。
  4. 本專案未規範事項均依照本行存款業務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詳洽服務人員或官網,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common/download/index.html?page=1&nav1=deposit)之相關約定辦理。
  5. 本專案設有額度限制,倘本專案活動期間截止前,承作量已達總額度,則本行得提前調整/終止本專案。
  6. 本行保留接受申請人申辦本專案之權利,如有不符合資格或違反法令情事,本行得不予受理。申請人亦同意本行因應市場狀況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並得以本行網站(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之公告取代對申請人之通知,而不另行以書面通知,實際適用利率與專案內容以承作當時本行公告為準。
  7. 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至本行官網以下連結參考最新版公告內容(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Mandatory-Disclosures-on-Personal-Information-Protection/ )。

 

※ 活動未盡事項,悉依本行官網公告(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 )活動內容為主。

本專案相關問題請洽台新銀行各分行或客服專線0800-000-4563;其他金融消費爭議申訴電話請洽 (02)2700-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