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5
獎項 |
正取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姓名 |
Marshall 藍芽喇叭 |
1 |
R220***049 |
陳*貽 |
鍋寶氣炸烤箱 |
1 |
N226***268 |
張*方 |
刷卡金3000元 |
1 |
B123***637 |
林*慶 |
二、注意事項:
- 台新銀行將以簡訊方式通知中獎人,中獎人須配合相關領取作業後始得贈品。
- 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 本活動屬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得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不論中獎價值大小,一律自行負擔繳納20%所得稅),預扣稅金後始得贈品,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
- 依所得稅法規定,獲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舉辦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獲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提供獲獎人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獲獎人,若獲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向本行提出申請。
- 中獎人須在通知期限內填妥「機會中獎回覆函」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記為機會中獎回覆函使用),透過以下任一方式繳交:
- 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18號7樓 台新銀行客群經營處潛力客戶經營部存款客戶組收」(以郵戳為憑)。
- 將機會中獎回覆函掃描或手機拍攝畫面,寄至台新銀行客群經營處潛力客戶經營部信箱masscustomer@taishinbank.com.tw (以系統顯示收到時間為憑)。
寄件主旨:機會中獎回覆函_(活動名稱)_(中獎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