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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

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

一、客戶應注意其原持有人民幣資產或負債可能因法令變更,導致必須改以其他貨幣作為收、付的工具:
     1. 客戶原持有之人民幣資產、負債或因交易而產生之給付義務均可能因兩岸法令之變更導致影響人民幣資金在市場的供需或交易之清算交割,雖銀行業對原已受理之人民幣案件之後續作業,仍積極、盡力尋求其他解決管道及方式,但必要時有將依當時之市場匯率,改以其他幣別取代之可能性。
     2. 授信戶辦理人民幣授信業務時,應考量貸款到期時本身人民幣資金之還款能力,若屆期無法以人民幣還款而須以其他外幣還款時,授信戶可能面臨匯兌風險。
     3. 授信戶辦理人民幣授信業務,雖與銀行於消費借貸契約中約明借款金額或額度,惟囿於法令限制,致銀行未能撥款時,授信戶將受有資金短缺之風險;如改以其他外幣撥款,授信戶可能因匯率波動而衍生匯差風險。
 

二、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進出大陸地區時將受到當地法令限制:
     1.辦理大陸地區人民幣匯出入者,若不符合大陸當地規定,其人民幣資金不得任意進出大陸地區。倘若客戶將人民幣資金匯往大陸地區,但因前述原因,導致人民幣匯款不能送達時,本行將協助辦理退匯,但其所需之郵電費及國外銀行收取之費用均由客戶負擔,且直接自匯款金額中扣除。客戶應了解大陸當地之法令,可能隨時變更。
     2.授信戶辦理人民幣貸款如擬在大陸地區使用,客戶須先取得大陸當地主管機關批准相關人民幣資金得在大陸匯入及匯出,並遵守大陸現行外債管理規定辦理外債登記,如因授信戶未依大陸相關法令辦理,以致已撥付之人民幣無法匯往大陸支應需求或遭退匯時,其所衍生之借款利息及相關費用均由授信戶自行負擔。
 

三、 客戶應充分瞭解人民幣仍會受匯率波動之影響衍生其交易風險及評價損失:
鑑於影響市場變動因素甚多,導致匯率波動幅度可能極大,客戶從事人民幣相關交易,可能因市況起伏不定或特殊情事發生,導致客戶之交易風險或評價損失。爰客戶於從事該筆交易前,應考量本身財務狀況及承受風險之能力,並充分瞭解該筆交易所涉財務、會計、稅制及相關法律規定;客戶明瞭並願意自行承受因進行交易所可能衍生之交易風險及損失。
 

四、 客戶瞭解並同意辦理跨境貿易相關業務時,須符合大陸、香港等地區當地監管機構或清結算銀行等單位有關規定及要求,以及本國主管機關規範,本行並得在遵循本國金融機構資訊保密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之前提下,逕予提供各主管機關相關交易證明文件或匯款資料。
 

五、 客戶瞭解中央銀行對於違反「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規定情節重大之客戶,得要求本行沖正該交易,並要求本行拒絕受理客戶辦理人民幣相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