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Visa金融卡 失卡零風險 用卡好放心

活動期間

2024/04/01 ~2029/03/31

  • 活動期間:2024/4/1~2029/3/31
  • 內文:無論您於國內外實體商店,或是透過網站、郵購、電話購買商品時,使用台新銀行Visa金融卡刷卡消費,都享有失卡零風險之保障。當您發現卡片遺失或遭冒用,請立即撥打台新銀行24小時客服專線申請卡片掛失, 自您來電辦理掛失起以及通報掛失日前(含)60日內,只要是未經您本人授權同意使用之Visa金融卡刷卡消費(不含自動化設備以個人密碼提領現金之交易),您都無須負擔任何冒用損失。
  • 只要您這麼做,便無需承擔任何卡片遭冒用之損失:
  1. 收到您的Visa金融卡後請立即於卡片背面簽名條上簽名;並妥善保管您的卡片。
  2. 一旦發現您的Visa金融卡遺失或遭冒用,請立即向台新銀行通報掛失。
  3. 每月檢閱消費明細對帳單及存款帳戶餘額,如有發現可疑交易,請立即通知台新銀行。
  4. 您的Visa金融卡不以任何形式轉讓(借)予第三人 

   【除外條款】

  1. 利用自動化設備以個人密碼提領現金及購物之交易,持卡人辦理掛失手續前之冒用損失,應由持卡人負擔。
  2. 持卡人未於Visa金融卡簽名致遭他人冒用者。
  3. 持卡人得知Visa金融卡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未於24小時內通知台新銀行者。
  4. 他人之冒用為持卡人容許或故意將Visa金融卡交其使用者。
  5. 持卡人與他人或特約商店為虛偽不實交易或共謀詐欺者。
  6. 持卡人讓與、轉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方式將Visa金融卡之占有轉讓予第三人或交其使用所產生之損失。
  7. 持卡人 於辦理Visa金融卡掛失手續後,未交付台新銀行所請求之文件,拒絕協助調查或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