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1 ~2024/12/31
刷卡分期輕鬆付,綁定台新Pay再拿點數
活動期間:2024/9/1-2024/12/31
活動對象:尚未綁定台新Pay的正卡持卡人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至Richart Life APP領取指定優惠券,申辦單筆分期或帳單分期乙次(僅限付費分期),並完成首次綁定台新Pay即贈20點OPEN POINT(每成功申辦乙次即贈20點,每人最高回饋上限100點)
領取優惠券方式:開啟Richart Life APP→選擇APP下方「優惠」→點擊畫面右上方「優惠券」圖示→登入APP→選取本活動優惠券→點擊「立即領取」→領取成功。
申請分期方式:開啟Richart Life APP→選則APP左上方全功能→點擊「減擔專區」申請單筆分期或帳單分期
立即使用台新Pay:
1. 下載Richart Life App > 選擇APP下方「信用卡」> 點擊「支付綁定」 > 點擊台新Pay「立即綁定」>選擇欲綁定的信用卡,點擊「綁定」> 同意支付工具綁定條款 > 綁定成功
點此下載 https://richartlife-cdn.taishinbank.com.tw/RichartLife/download.html
2. 下載Richart APP > 選擇APP下方「收付」 > 點選「台新Pay」內欲綁定的台新卡 > 同意綁定使用條款 > 綁定成功
3.看更多台新Pay優惠:台新Pay掃碼支付,輕鬆綁定快速付款 - 台新銀行 (taishinbank.com.tw)
【綁定台新Pay注意事項】
- 本活動限尚未以台新Pay台新卡的正卡持卡人參加。
- 本活動需至至Richart Life APP領取指定優惠券。
- 首次綁定台新Pay之定義為:2024/9/1前【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之台新Pay無任何曾綁定過台新信用卡、台新簽帳金融卡或台新銀行帳戶紀錄者,解除綁定後再綁定者,亦不適用。
- OPEN POINT點數兌換序號(電子序號)將於活動結束後至2025/2/28前,由台新銀行發送簡訊至正卡人留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實際回饋時間依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序號逾期或不慎遺失恕不補發,請持卡人於指定期限內進行兌換及使用。
- OPEN POINT點數不得轉讓回饋資格予他人,或要求變更回饋內容或折換現金等。
- OPEN POINT點數由統一超商提供,點數相關問題,請電洽OPEN POINT客服中心 0800-711-177(手機請撥02-2627-1650)。
- 參加者須於活動、回饋完成期間具備有效【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會員資格且台新Pay綁定卡片為有效狀態,方可獲得回饋。倘持卡人於活動回饋前,發生以下事項,則不符合回饋資格: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或解除Richart Life App或Richart APP之會員資格/綁定信用卡者。
【OPEN POINT點數序號注意事項】
- 點數序號需在OPEN POINT手機 APP,輸入兌換序號完成歸戶後,才能獲得點數序號指定之點數。
- 若您尚未成為OPEN POINT會員,請先至「OPEN POINT APP」註冊加入。
- 「OPEN POINT APP」歸戶流程:【登入會員】→【會員中心】→【序號兌點】。
- 您亦可由OPEN POINT官網登入會員→【點數序號儲入】完成將點數歸戶。
- 指定網址:https://group.openpoint.com.tw/auth/service/login
- OPEN POINT點數序號一經兌換儲入後,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
- 點數序號不記名且不得直接折抵現金,需先歸戶後方得使用。若不慎遺失或超過兌換期限,恕不補發。
- 本活動受「OPEN POINT」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兌換之點數使用規則及限制請以會員規範為準。
【單筆分期注意事項】
- 參與本活動之申請單筆付費分期,僅限非0利率才具參加活動資格。
- 單筆分期需於交易成立後且結帳日前一日(含)申請,已結帳帳款無法分期付款。廠商請款當天若遇結帳日,因系統結帳作業關係,該筆消費交易將會整筆金額列於當期帳單上。故當期帳單繳款計算範例:總應繳金額=原總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最低應繳金額=原最低應繳金額-(該筆交易金額/10),若有繳款問題懇請聯繫台新銀行客服協助。
- 啟用分期功能,須填寫【信用卡分期功能申請書】,惟實際執行分期交易前尚需透過台新銀行提供之通路辦理相關指定程序,始得正式成立分期交易。
- 持卡人須依其持有之正、附卡分別辦理單筆分期申請,申請最低限額1,000元起。台新銀行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持卡人分期訂單成立,並將每月分期未下帳資訊揭露於正卡人信用卡帳單。
- 持卡人之分期交易於特約商店請款後,若於交易日後45日內發生退貨或部份退貨之情形時,台新銀行將無息退還分期利息,已分期交易會自動提前清償且將剩餘未清償金額全部一次下帳並揭示於信用卡帳單。但若係持卡人自行提前清償該分期帳款者,不得要求台新銀行退還該分期利息。如單筆分期變更或終止,已完成之分期消費款項,持卡人仍應依交易時所設定之期數及消費最低限額繳付分期款項。已申請單筆分期之分期交易,可於7日內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取消,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利息。
- 持卡人若因故終止本分期契約,且未持有其他台新銀行信用卡得供單筆分期帳款入帳者,台新銀行將給予最多六期之緩衝期,原有之分期期付金仍維持原約定金額按月下帳,並自終止契約後第七期起,將剩餘之分期帳款納入該期帳單之總應繳金額;終止本分期契約後,持卡人應繳金額未全額繳清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仍維持有效。若持卡人有違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即不得享有台新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分期付款,應一次付清剩餘未到期之帳款。
- 下列交易不可承作單筆分期:已成立分期交易之每期應繳金額、預借現金、餘額代償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包含因臨時調整額度而超過信用額度之消費)、循環信用利息、所有費用、違約金、定期定額申購基金帳款、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款項等、基金等透過台新銀行申請之固定扣繳及其他分期專案等消費,或台新銀行另行公告之不可承作項目,皆不得納入辦理。
- 各分期產品每期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倘不足清償時,就抵沖後之本金餘額列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相關約定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遲延利息以申請人適用之循環信用利率計算,揭露於各期信用卡帳單)。如有溢繳將抵付次期帳單之應繳金額,申請人不得要求抵沖分期產品各期帳款之未到期金額。
- 若有提前結清分期款項之情形,台新銀行得收取提前清償作業費:(1)已入帳期數1~5期:收取300元;(2)已入帳期數6~11期:收取200元;(3)已入帳期數12期(含)以上免收,並計入信用卡帳單收取,倘若為0利率專案活動,則無提前清償作業費。
- 單筆分期之提前清償作業費、利息,皆不列入「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之紅利回饋。
- 雙幣信用卡目前暫不提供各項分期功能,包含卡片、單筆與帳單分期。
- 台新銀行持卡人之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本金、手續費或利息將不列入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如:街口幣/遠傳幣…)計算,以各卡別公告為準。承作單筆消費分期非0利率則仍可享有現金回饋、點數、里程數及廠商回饋優惠。
- 本注意事項未約定之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持卡人申請單筆分期專案與否之權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台新銀行保留終止及變更本專案內容之權利。
- 以上幣別均為新台幣。
【帳單分期注意事項】
- 參與本活動之申請帳單付費分期,僅限非0利率才具參加活動資格。
- 僅正卡持卡人可針對當期帳單辦理分期,且需視當期是否有帳單分期額度而定。需於該期帳單結帳日至繳款截止日間提出申請,且須於繳款截止日前繳足該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帳單分期方能成立。申請帳單分期最低限額為NT$3,000。若為授權自動扣繳信用卡當期應繳總額之正卡持卡人,帳單分期申請成功後仍會自動扣繳當期帳單總額,正卡持卡人應在當期帳單繳款截止日前透過台新銀行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或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將自動扣繳設定變更為扣繳當期最低應繳金額。
- 啟用分期功能,須填寫【信用卡分期功能申請書】,惟實際執行分期交易前尚需透過台新銀行提供之通路辦理相關指定程序,始得正式成立分期交易。
- 已申請帳單分期之分期訂單,可於申請日起算7日內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取消,無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利息。台新銀行將以簡訊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持卡人分期訂單成立,並將每月分期未下帳資訊揭露於正卡人信用卡帳單。帳單分期之手續費不列入「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之紅利回饋。
- 持卡人若因故終止本分期契約,且未持有其他台新銀行信用卡得供帳單分期帳款入帳者,台新銀行將給予持卡人最多六期之緩衝期,原有之分期期付金仍維持原約定金額按月下帳,並自終止契約後第七期起,將剩餘之分期帳款納入該期帳單之總應繳金額;終止本分期契約後,持卡人應繳金額未全額繳清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仍維持有效。若持卡人有違反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即不得享有台新銀行提供之信用卡分期付款,應一次付清剩餘未到期之帳款。
- 下列交易不可承作帳單分期:所有分期產品之每期應付金額、利息、違約金或相關費用;超過永久信用額度金額;任何費用、利息、違約金及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款項等,或台新銀行另行公告之不可承作項目。另台新銀行將評估持卡人信用風險核給每位持卡人可申請帳單分期之額度。
- 各分期產品每期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倘不足清償時,就抵沖後之本金餘額列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相關規定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遲延利息以申請人適用之循環信用利率計算,揭露於各期信用卡帳單)。如有溢繳將抵付次期帳單之應繳金額,申請人不得要求抵沖分期產品各期帳款之未到期金額。
- 若有提前結清分期款項之情形,台新銀行得收取提前清償作業費:(1)已入帳期數1~5期:收取NT$300;(2)已入帳期數6~11期:收取NT$200;(3)已入帳期數12期(含)以上免收,並計入信用卡帳單收取。
- 雙幣信用卡目前暫不提供各項分期功能,包含卡片、單筆與帳單分期。
- 本注意事項未約定之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持卡人申請帳單分期與否之權利,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台新銀行保留終止及變更「帳單分期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
【共通注意事項】
- 在不損及持卡人、帳戶持有人權益或在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情形下,台新銀行保有變更本活動內容、終止與審核本活動參加資格之權利,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 如因法令或政府要求而有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之必要時,台新銀行得更改、增刪、取消、終止本活動或修改本活動辦法或注意事項。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持卡人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本活動規範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帳單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