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4/10/01 ~2024/12/31
活動期間:2024年10月1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活動辦法:推薦人於活動期間成功推薦親友成為財管會員,且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持本行信用卡累積刷滿新臺幣3萬元,依照被推薦人正式財管會員等級,可獲得對應刷卡金回饋!
*每季1位客戶最多可推薦10人。
*須由分行理專協助完成活動登錄,始得參加本活動。
- 推薦人資格:於台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有存款帳戶之信用卡正卡持卡人均具推薦人資格,且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持本行信用卡累積刷滿新臺幣(下同)3萬元。若推薦人於被推薦人檢核期間取消本行存款帳戶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不得為同一人,亦不得互相推薦。
- 被推薦人資格:限本國自然人。活動期間全新開立本行存款帳戶且2024/9/30前未持有本行任一存款帳戶者(不含Richart帳戶)。
- 成功推薦定義: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由分行理專完成活動登錄後,每月檢核達檻狀況,被推薦人權益生效,且推薦人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持本行信用卡累積刷滿3萬元,檢核成功後,回饋刷卡金予符合回饋資格之推薦人之正卡信用卡帳戶(以實際作業時間為準),不另行寄送簡訊或E-mail通知。此檢核將自2025/1/1檢核至2025/4/30。(舉例:2024年10月由分行理專完成活動登錄,2025年1月被推薦人權益生效成為尊爵會員,且推薦人於2024年12月底累積刷卡3萬元,2025年1月檢核成功,2月推薦人可獲得刷卡金3,000元回饋。)
- 權益生效定義:與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包含臺外幣存款、基金、結構型商品、信託、保險費之總金額,不包含與Richart by Taishin Bank往來之資產)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 100萬元(含)以上者,本行得於次月的第二個工作日,自動將被推薦人的身分升級為富裕會員;與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 300萬元(含)以上者,本行得於次月的第二個工作日,自動將被推薦人的身分升級為尊爵會員;與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 1,000萬元(含)以上者,本行得於次月的第二個工作日,自動將被推薦人的身分升級為千萬會員;與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 3,000萬元(含)以上者,本行得於次月的第二個工作日,自動將被推薦人的身分升級為金鑽會員;與本行往來之資產總額連續三個月月平均皆達NT 5,000萬元(含)以上者,本行得於次月的第二個工作日,自動將被推薦人的身分升級為翡翠會員。如系統計算時剛好涉有各項往來資產之申購、扣退款等作業流程(包含基金/ETF、傳統險、投資險等理財商品)造成計算時間差,相關往來之資產總額計算悉以本行系統資料為主。
- 刷卡消費認列:
- 活動回饋對象限使用有效之台新銀行信用卡刷卡消費(不含雙幣卡之外幣消費與VISA金融卡)。
- 本活動刷卡金額認列為客戶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間新增消費之金額,若非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間刷卡之分期金將不計入其中,且須於活動最終檢核日前刷卡消費商家已請款入帳。
-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一般消費皆可認列,分期交易則以交易總額為主(認列期間起算)。以下交易不列入消費計算: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逾期繳款所衍生之費用及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海外交易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如遇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將於累計金額中扣除。
- 若持卡人於回饋前,發生停卡、不續卡、遲繳、欠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其他信用貶落之情形者,即喪失獲贈刷卡金回饋之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 本活動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且持卡人不得轉讓予他人、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商品。本回饋屬額外回饋,原以信用卡刷卡適用紅利點數及現金回饋者,仍可獲得原有回饋。
- 下列情況皆不適用本活動資格:
- 被推薦人過往曾成功參加本行全新財管會員回饋活動,於帳戶結清後重新開戶,或於會員資格經取消後再度符合資格者。
- 將往來資產移出後重新匯入。
- 和其他客戶資金互轉再行匯入。
- 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列報所得,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年度累積總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計算。惟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本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按所得之20%扣繳稅款,並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若前述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 參加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本行將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知悉且同意,始得參加本活動。
- 本活動排除本行員工參加。本活動檢核回饋資格係以本行系統計算為準,不符合回饋資格者如有異議,本行得不予受理。本行保留活動隨時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權利。本活動詳情及相關訊息如有調整,將以本行最新公告為準。
-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09月01日
-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