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1 ~2025/02/28
![1180x400](/TSB/export/sites/TSB/files/digital/RL_INSTL_2002501_1180x400.jpg)
活動期間:2025/1/1(三)至2025/2/28(五)
活動對象:以台新信用卡消費並透過Richart Life APP申請分期之Richart Life會員
活動辦法:
活動一、迎新春,分期送點數 (須領券)
活動期間內於Richart Life 領取指定優惠券,並完成信用卡消費分期即可參加以下活動:
【分期享優惠】
1.單筆分期:完成乙筆單筆分期贈台新Point(信用卡) 20點(每月限量前1,000筆)
2.帳單分期:完成乙筆帳單分期贈台新Point(信用卡) 20點(每月限量前250筆)
【開工加油加碼禮】
活動期間:2025/2/1(一)至2025/2/28(五)
1.單筆分期:完成乙筆單筆分期贈台新Point(信用卡) 66點(限量前500筆)
2.帳單分期:完成乙筆帳單分期贈台新Point(信用卡) 66點(限量前300筆)
【新春抽好點】
活動期間內完成乙筆單筆分期或帳單分期即可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8,888點」抽獎機會乙次,交易筆數越多,抽獎機會越多,將抽出乙名中獎人。
活動二、限定名單禮
活動期間內收到活動邀請通知,並於邀請通知刊載之指定期間內完成信用卡單筆分期(限前500筆;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或帳單分期(限前300筆)成功,乙筆贈台新Point(信用卡) 50點或等值購物金。限收到活動邀請通知(包含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之客戶本人參加,轉寄無效。
一、活動一須於臺灣時間2025/1/1至2025/2/28成功於Richart Life APP領取「新春分期購物無憂」優惠券始得參加,每月將依於Richart Life APP申請信用卡「單筆消費分期」或「當月帳單分期」成功之時間順序檢核。
二、活動一「分期享優惠」
1.每申請乙筆「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成功可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 20點」乙次,每月限量回饋前1,000筆申請成功之交易,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2.申請「當月帳單分期(不限期數)」成功者可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 20點」,每月限量回饋前250筆申請成功之交易,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三、活動一「開工加油加碼禮」
1.活動期間內消費並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成功乙筆可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 66點」乙次,限量回饋前500筆申請成功之交易,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2.活動期間內申請「當月帳單分期(不限期數)」成功且核准,即可獲得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 66點」乙次,限量回饋前300筆);正/附卡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四、活動一「新春抽好點」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或「帳單分期」單筆,可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 8,888點」抽獎機會乙次,抽獎機會視活動期間內交易筆數而定,(舉例說明:如1月成功交易2筆單筆分期NT$3,000得抽獎機會2次、成功交易1筆帳單分期NT$15,000得抽獎機會1次、2月成功交易1筆單筆分期NT$12,000得抽獎機會1次,活動期間共計4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台新銀行於活動結束後將抽出乙名中獎人。
五、活動二「限定名單禮」
1.限定名單活動限收到邀請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之客戶本人參加,轉寄無效。將依邀請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刊載之期限檢核活動參與資格,並依於Richart Life APP成功申請信用卡「單筆/帳單分期(不限期數)」成功之時間順序檢核回饋資格。申請「單筆/帳單分期」成功,每筆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 50點或等值購物金,單筆分期限量回饋前500筆,帳單分期限量回饋前300筆。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2.回饋贈品依收到之邀請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登載為主,購物金將以兌換序號發送至符合回饋資格者留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為準。
六、上述活動之單筆消費分期皆需於刷台新信用卡後,並登入Richart Life APP申請單筆消費分期始得參加;消費認列不含綜所稅、查核定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燃料費、保費、學費、水電瓦斯費、其他公用事業代扣繳等;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符合活動資格者須於活動、回饋與領獎完成期間具備有效Richart Life APP會員資格,方可獲得回饋。倘中獎人於活動回饋前,發生以下事項,則不符合回饋資格,且不另行通知: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解除 Richart Life APP之會員資格。
七、「活動一之分期享優惠、開工加油加碼禮」須經台新銀行電腦系統之紀錄檢核與認定為準,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5/31前,將「台新Point(信用卡) 」發放予符合回饋資格之正卡持卡人之台新Point(信用卡) 帳戶。
八、「活動一之新春抽好點」參加資格,均以台新銀行電腦系統之記錄與認定為準。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5/31前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將公告於台新銀行網站https://www.taishinbank.com.tw,中獎人若同意贈品相關使用規定,須於台新銀行官方網站下載「機會中獎回覆函」,並依機會中獎回覆函規定之回覆日前,將機會中獎回覆函連同應檢附文件以掛號寄至指定地址,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實際回饋日期將依照台新銀行作業時間辦理,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為準。
九、請依照機會中獎回覆函內載明之收件截止日期前寄回,如資料不全或有誤、逾期未回覆、未依期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或有其他無法核對中獎人資料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致無法完成兌獎手續者,則視同中獎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不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十、「活動一之分期享優惠、開工加油加碼禮」及「活動二之限定名單禮」屬其他所得,「活動一之新春抽好點」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1,000整,將併入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提供中獎人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台新銀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稅捐機關洽詢。
十一、本活動所回饋之台新Point (信用卡),有效期限為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數有效期間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台新Point(信用卡)」。
十二、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或 Richart Life APP 進行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之。
十三、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領取優惠券及交易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單筆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5%~15%。帳單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6.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