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分期 生活減擔! 週週抽刷卡金1,000元

活動期間

2025/05/19 ~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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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好大,不如讓自己喘口氣!

四大平台線上申請免手續費,想分就分

活動期間 2025/05/19~2025/06/29

於活動期間內至台新網路銀行或台新行動銀行APP領取【簡單分期 生活減擔活動券】且透過四大指定平台成功申請台新銀行信用卡消費分期,即可好禮多重拿!

※四大指定平台

【活動一分期吃堡堡

完成1筆單筆消費分期或帳單分期

即可獲得漢堡王【雙層火烤牛肉堡買一送一優惠券!

(原價218元,優惠價109元)

(不限名額)

*漢堡王雙層火烤牛肉堡買一送一優惠券將透過台新行動銀行APP發送,發送日詳見活動注意事項,請記得於活動期間內事先下載台新行動銀行APP,並至「推播設定」開啟「權益優惠通知」。

(路徑:打開台新行動銀行APP>點選左下方「我的」>點選左上方「設定」>點選「通知設定」>點選「推播設定」之「推播時段與權益優惠」>開啟「權益優惠通知」中的「推播」>點選「儲存設定」)

活動二分滿加贈金

  • 單筆消費分期

完成1筆單筆消費分期滿5,000元,加贈刷卡金40元(每月限量前600筆)

  • 帳單分期

當月帳單分期滿25,000元,加贈刷卡金50元(每月限量前200筆)

活動三週週抽刷卡金

完成1筆單筆消費分期或帳單分期,即可獲得抽獎機會乙次,週週抽「刷卡金1,000元」2名(共12名)

小秘訣:越早完成、筆數越多,抽獎機會越多!

 

※活動一~三皆需至台新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APP領取【簡單分期 生活減擔活動券】始符合資格,僅需領取1次。

※活動一~三皆需以台新信用卡刷卡消費後,並使用台新銀行智能客服平台、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或線上櫃台成功申請任一筆單筆消費分期或帳單分期始得參加;消費認列項目不含綜所稅、查核定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燃料費、保費、學費、水電瓦斯費、其他公用事業代扣繳等;不含0利率分期

活動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國民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二、本活動期間為臺灣時間2025/05/19至2025/06/29。

 

三、本活動限於活動期間內成功至台新網路銀行或台新行動銀行APP領取【簡單分期 生活減擔活動券】始得參加,將依活動期間內於「四大指定通路」(限台新網路銀行、台新行動銀行APP、線上櫃台、智能客服ROSE等任一平台,不包含Richart APP、Richart Life APP)成功申請信用卡「單筆消費分期」或「當月帳單分期」之時間順序檢核。

 

四、本活動參加資格均以台新銀行電腦系統之記錄與認定為準,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為準。

 

五、活動一「分期吃堡堡」

 

1.於活動期間內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消費並成功於四大指定通路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 1筆」或「當月帳單分期(不限期數)」,可獲得漢堡王【雙層火烤牛肉堡】買一送一優惠券1張,不限名額,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限領1次。

 

2.本活動採事後檢核,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08/31前透過台新行動銀行APP發送優惠券,如獲獎人於贈品發送前未下載台新行動銀行APP、未成為台新網路/行動銀行會員、已關閉或未開啟台新行動銀行APP推播通知等情況,導致無法收到訊息,或收到訊息後未保留者,視同放棄獲獎資格,恕不補發。

 

3.漢堡王【雙層火烤牛肉堡】買一送一優惠券之優惠內容、注意事項、領取/使用期間,請詳優惠券說明。

 

六、活動二「分滿加贈金」

 

1.於活動期間內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消費並成功於四大指定通路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且成功分期1筆滿5,000元,可獲得「刷卡金40元(價值新臺幣40元)」,每月限量回饋前600筆申請成功之交易,正/附卡分期筆數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2.於活動期間內以台新銀行信用卡消費並成功於四大指定通路申請「當月帳單分期(不限期數)」且成功分期滿25,000元,即可獲得回饋「刷卡金50元(價值新臺幣50元) 」 ,每月限量回饋前200筆申請成功之交易,正/附卡合併計算,並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每ID不限回饋筆數。

 

3.本活動採事後檢核,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09/30前,將刷卡金回饋至中獎之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並於結帳日後列示於信用卡帳單。

 

七、活動三「週週抽刷卡金」

 

1.於活動期間內成功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或「帳單分期(不限期數) 」至少一筆,可獲得當週「刷卡金1,000元(價值新臺幣1,000元) 」抽獎機會1次,抽獎機會可累計,正/附卡合併計算,並統一視為正卡持卡人之抽獎機會,每ID限中獎1次,活動條件檢核將以台新銀行系統判定為準。

 

2.以成功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不限期數,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或「帳單分期(不限期數)」之交易時間,區分抽獎區間如下:05/19~05/25 抽2名、 05/26~06/01 抽2名、 06/02~06/08 抽2名、 06/09~06/15 抽2名、 06/16~06/22 抽2名、 06/23~06/29 抽2名,共12名。如於當次區間內未抽中,得累計至下期區間抽獎,台新銀行統一於活動結束後抽出各抽獎區間之中獎人。

 

(舉例說明:如參加者於05/20成功申請2筆單筆消費分期NT$3,000、於05/24成功申請1筆帳單分期NT$15,000,可得第一次區間05/19~05/25抽獎機會3次,若參加者於第一次區間05/19~05/25未中獎,其抽獎機會3次得累計至第二次區間05/26~06/01抽獎。若參加者又於05/28成功申請1筆單筆消費分期NT$12,000,於第二次區間05/26~06/01獲抽獎機會1次。故此參加者於第二次區間05/26~06/01共計4次抽獎機會。)

 

3.本活動採事後檢核,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08/31前統一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將公布於台新銀行官網_最新消息_中獎公告區。中獎人須自行至台新銀行官網中獎公告指定網頁查看,依說明填寫機會中獎回覆函連同檢附身分證明相關文件於指定日期前掃描相關資料(手機拍攝)以e-mail寄送至指定信箱繳交(以系統顯示收到時間為憑),方符合贈獎資格。中獎人如不願填寫機會中獎回覆函、未檢附相關資料、資料不完全或有誤者、逾期未回覆、留存於台新銀行之資料不正確、不願配合稅務申報者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致無法完成兌獎手續者,則視同中獎人放棄中獎資格,不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4.台新銀行收到機會中獎回覆函資料經查核無誤後,預計於2025/09/30前,將刷卡金回饋至中獎之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並於結帳日後列示於信用卡帳單。

 

八、上述活動之單筆消費分期皆需於刷台新信用卡後且帳單結帳前,並至四大指定平台成功申請單筆消費分期始得參加;消費認列不含綜所稅、查核定稅(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燃料費、保費、學費、水電瓦斯費、其他公用事業代扣繳等;不含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符合活動資格者須於活動、回饋與領獎完成期間具備有效台新網路/行動銀行會員資格,方可獲得回饋。持卡人所持有之台新信用卡於活動期間至回饋日前,皆需為有效卡且無逾期未繳款情況;持卡人若有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或持有之台新信用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台新銀行得取消持卡人獲得回饋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九、活動二「分滿加贈金」之贈品屬其他所得,活動三「週週抽刷卡金」之贈獎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總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中獎人應將此機會中獎所得列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及申報。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請另行向台新銀行提出申請。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台新銀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稅捐機關洽詢。

 

十、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或贈獎取代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進行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之。

 

十一、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領取優惠券及交易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單筆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5%~15%。

帳單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6.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