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債權保全法律程序重要的第一步 台新金已委請律師向美國法院遞交出庭通知(2008/10/08)

2008/10/09

(2008/10/08)台新金控為奠定並保障旗下關係企業因雷曼事件中受影響客戶日後之債權,於日前接獲委任之美國法律事務所來函詢問,是否同意委任其向美國法院遞交出庭通知書時,基於貫徹保護客戶之精神,已於第一時間代表全體相關客戶回覆表達同意之意,並立即告知客戶此一訊息。 台新金委請律師向美國法院遞交出庭通知(Notice of Appearance),此一出庭通知尚未觸及債權申報,而是告知美國法院,雷曼兄弟控股公司之債權銀行之一台新銀行,業已委任律師處理相關事宜,並促使美國法院及雷曼兄弟控股公司注意此一債權人之存在,以確保債權人得藉由受委任之律師收受法院之相關文件或通知…等重大訊息。 台新金表示,這是展開債權保全之法律程序重要的第一步,為維護客戶權益,台新金會以最積極的態度持續追踪及監督相關法律行動之進行,希望所有客戶寬心並耐心等候,有任何進一步的相關訊息,都會以最快速度告知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