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OBU開辦人民幣業務

2011/11/01

(2011/11/01)台新銀行宣佈繼香港分行獲准開辦人民幣業務後,近日取得金管會核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做人民幣相關業務,今(1)日正式開辦。台新銀行表示,這項業務開辦後,可提供人民幣存款、匯兌、進出口、授信及應收帳款承購等各項人民幣金融商品服務。
台新銀行表示,未來將以香港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經驗,協助台商客戶取得人民幣資金來源,提高資金運用彈性與靈活度,滿足客戶對於人民幣的需求。台新銀行同時提醒客戶,辦理人民幣交易時,若未涉及大陸地區,仍然比照OBU其他外幣的作業方式辦理;但若人民幣資金有涉及進、出大陸地區,則必須受到大陸當地法令限制。
有關客戶辦理人民幣業務可能面臨的風險及應注意事項,於首次辦理OBU人民幣業務時,依規定必須填寫「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書」,凡是OBU既有往來客戶,不須重新開戶,只要帳戶增加人民幣交易幣別即可,未來境外企業及台商與台新銀行往來,將可享有更靈活的人民幣資金操作及金流管理,降低貿易匯兌成本及風險。 台新銀行OBU人民幣業務開辦資訊,詳情洽台新銀行OBU分行或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