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
為配合主管機關規定及保障持卡人的權益,茲修訂悠遊聯名卡/Debit卡約定條款須知 (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如下),條款生效日為2021年10月1日。
且因應約定條款調整,若您所持有的台新悠遊聯名卡所附加之悠遊卡為無記名式,自2021年10月1日起,當該卡片有效期間屆滿、申請掛失或毀損補發時,須經您同意轉換為記名式悠遊聯名卡,方可續補發卡片給您;若您不同意轉換為記名式悠遊聯名卡,將為您轉為不具悠遊卡功能之卡片。若您已持有換發之相同卡別,則不再續補發,台新銀行仍保留最終卡片換發准駁之權利。
為確保您的用卡保障,請點選此連結下載「記名式悠遊聯名卡轉換同意書」,並填妥申請記名資料回傳,本行收到後即可為您辦理轉換,謝謝。
提醒您:
- 轉換為記名式悠遊聯名卡後原卡片仍可繼續使用,無須另行更換卡片。
- 詳細記名式服務權益說明,請詳閱台新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