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及設定「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 即享節假日 &海外最高3%回饋

  • 活動期間: 2024/7/1~2024/12/31結帳帳單。(舊權益:2023/10/1~2024/6/30結帳帳單,點這裡)
  • 活動辦法: 使用信用卡數位帳單(不含同時使用紙本實體帳單)並設定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享節假日與海外消費最高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
  • 【申辦數位帳單】

      數位帳單有電子帳單行動帳單兩種形式

      於結帳日後約2個工作天寄送至您留存於台新銀行的email或手機號碼帳單兩種形式

      不再擔心紙本帳單遲來或遺失而延誤繳款,隨時掌握自己最新的理財與帳務狀況

      申請步驟: 

      網路銀行:登入後,於個人設定>服務申請與掛失>申請/取消電子帳單

      行動銀行APP:登入後,於首頁下方點擊我的>設定>帳戶設定>申請電子帳單設定

      Richart Life APP:登入後,於首頁下方點擊帳務>快速服務>申請電子帳單

    • 3%回饋試用期:

           【首2期結帳帳單】

           √ 無論是否申辦使用信用卡數位帳單與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皆可享節假日與海外消費最高3%回饋

             註:首2期結帳帳單,係指「核卡日」後開始起算首2期的帳單期數,無論帳單是否產生交易金額,皆會計算2次帳單期數。

            【範例】A持卡人9/1核卡,信用卡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則A持卡人首2期帳單即為9/7帳單及10/7帳單,無論9/7或10/7帳單上是否實際產生消費。

           【第3期帳單結帳】

           √ 完成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與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設定,可續享國內平日消費最高1%回饋&節假日與海外消費最高3%回饋。

           √ 未完成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與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設定,則從第3期帳單起恢復國內平日消費0.5%回饋&節假日與海外消費1.5%回饋。

     

    段落描述

    【回饋說明】

    【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說明】

    【攻略文懶人包】點我

    【下載Richart Life立即兌換】點我

    #台新Point(信用卡)怎麼用

    ★折帳單:100%折抵信用卡未出帳消費。

    ★點加金:台新Pay消費100%折抵,適用全台7萬家合作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7-11、萊爾富、新光三越、Louisa、台灣大車隊、IKEA等)

    ★點兌點:品牌點數即兌即用。(全家Fa點、Hami Point、Happy Go等)

    ★點點購:Richart Mart商城消費100%折抵,提供享樂券、即享券、美妝保養、數位家電、3C、生活用品等上萬件優惠商品。(Apple、Dyson、麥當勞、摩斯、王品、大潤發、家樂福等)

    ★兌好物:眾多精選好物、品牌序號隨心兌換。(全家購物金序號、新光三越skm points序號、減碳車幣-可兌換eTag儲值金序號等)

【現金回饋說明】

消費類別

有設定
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1

及台新帳戶扣繳卡費2

未設定
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1

及台新帳戶扣繳卡費2

國內平日消費3

1%

0.5%

國內節/假日4 &海外消費

3%

1.5%

*每期帳單之國內節假日/海外消費回饋加總,最高回饋上限 3,000點,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國內平日消費回饋(1%或0.5%)無上限,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若已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並設定台新任一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則無需重新設定即可享有節假日與海外最高3%、平日最高1%回饋。

註1: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包含:電子帳單(email)、行動帳單(簡訊及email),不含同時使用紙本實體帳單者

註2:台新銀行帳戶包含: 可設定自動扣繳信用卡費之台新銀行新臺幣活期(儲)存款帳戶/Richart 數位存款帳戶。

註3:國內平日或節假日消費的認定以”交易日”來判定。

註4:國內節假日的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國定例假日為準(不含天災假和週末補班)。

 

2024Q1

注意事項

  1. 消費回饋以玫瑰Giving卡同品牌項下(含VISA & Mastercard)正附卡合併計算(四捨五入計),國內平日或節假日消費認定依「交易日」為基準(分期交易僅限有利率之分期消費始提供回饋,係以該有利率分期付款第一期之交易日及每期分期金額計算)。惟各商家請款/取授權的時間,取決於該公司之作業流程,若遇實際交易日為假日,帳單出帳卻為平日(如:Apple官網交易、Apple官網/實體預購交易…等類似情形),可致電台新銀行客服並提供此筆交易的消費憑證(含交易日期、消費金額)或網路訂單的截圖,將為您調整正確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
  2. 國內平日消費享0.5%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節假日/海外消費享1.5%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設定台新帳戶扣繳信用卡費及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享國內平日消費額外加碼0.5%,節假日/海外消費額外加碼1.5%回饋;故國內平日消費最高享1%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含原權益0.5%);節假日/海外消費最高享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含原權益1.5%)。
  3. 【回饋試用期說明】無論是否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及設定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核卡後首2期結帳帳單上消費皆享國內平日消費1%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節假日與海外消費最高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第3期帳單結帳日前仍未完成設定,則從第3期帳單起恢復國內平日消費0.5%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節假日與海外消費1.5%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若完成設定,則續享國內平日消費最高1%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節假日與海外消費最高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
  4. 第3期(含)結帳帳單起算之每一期帳單結帳日,系統將檢核是否已使用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及設定台新帳戶扣繳台新信用卡費,若取消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或台新帳戶扣繳卡費其一之設定,則當期帳單上之國內平日消費台新Point(信用卡)以0.5%計算;節假日與海外消費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以1.5%計算。
  5. 當期帳單之節假日/海外消費回饋加總最高回饋上限3,0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節假日與海外消費3%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計算方式:原回饋1.5%台新Point(信用卡)+加碼1.5%台新Point(信用卡)(符合設定台新銀行帳戶自動扣繳台新信用卡費及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台新Point(信用卡)將依以下順序做回饋:(1)節假日消費原回饋1.5%台新Point(信用卡) → (2)海外消費原回饋1.5%台新Point(信用卡) → (3)節假日消費加碼回饋1.5%台新Point(信用卡) → (4)海外消費加碼回饋1.5%台新Point(信用卡)。舉例說明:客戶A(節假日&海外回饋率為3%):當期帳單節假日消費總金額為NT$20,000;海外消費總金額為NT$10,000,總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900點,計算方式:(1)節假日消費原回饋1.5%(NT$20,000*1.5%=300) → (2)海外消費原回饋1.5%(NT$10,000*1.5%=150) → (3)節假日消費加碼回饋1.5%(NT$20,000*1.5%=300) → (4)海外消費加碼回饋1.5%(NT$10,000*1.5%=150),帳單明細將依照上述邏輯計算,加總的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會顯示在帳單訊息中。
  6. 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台新銀行得逕行調整扣回。惟退貨交易可能因交易明細、授權碼、退貨金額等因素,造成系統無法比對到原始交易,影響調整(扣回)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若針對調整(扣回)之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有疑慮,可致電台新銀行客服。
  7. 當期節假日總消費金額為負值時,有設定台新帳戶扣繳信用卡費及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之客戶將以1%計算後調整(扣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未設定台新帳戶扣繳信用卡費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之客戶將以0.5%計算後調整(扣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當期海外總消費金額為負值時,有設定台新帳戶扣繳信用卡費及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之客戶將以3%計算後調整扣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未設定台新帳戶扣繳信用卡費或台新信用卡數位帳單之客戶將以1.5%計算後調整扣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其扣回回饋的優先順序為:(1)節假日消費回饋→ (2)海外消費回饋。
  8. 國內節假日的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國定例假日為主(不含天災假和週末補班)。國內平日或節假日消費的認定以「交易日」來判定。
  9. 國內節假日與平日消費,係指臺灣地區刷卡且以新臺幣計價之交易(不含以下第10點的排除消費項目)。海外加碼回饋消費類別係指消費地於國外、以外幣消費之刷卡交易或凡是被收取國外交易處理費之交易(如國外網站),交易金額依各信用卡國際組織依約所列之結匯日匯率換算為新臺幣。
  10. 消費回饋不含下列消費項目: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儲值卡(如悠遊卡)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便利商店消費(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各型態消費,包含以台新Pay/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 錢包/Samsung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等)、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三商美邦保費、彈性繳保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
  11. 自2024/10/1消費日起,以下交易【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將不列入回饋計算。
  12. 當消費入帳日與結帳日為同一天,則該筆消費金額將列入當期帳單之回饋計算;實際生效日期依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倘「結帳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客戶之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例如》持卡人的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則持卡人於2024/9/19(四)消費一筆NT$3,000且入帳日為2024/9/21(六),則該筆消費的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回饋,乃因為2024/9/22(日)結帳日為假日而台新銀行系統提前結帳之故。
  13. 分期交易僅限有利率之分期消費始提供回饋,分期交易係以分期付款當時(第一期)之交易日期及每期分期金額計算。例如: 持卡人於11/23(六)消費一筆NT$60,000分6期之交易: 第一期的計算交易日為11/23(六),分期期金為NT$10,000元;第二期開始的每期期金交易日仍依第一期11/23(六)交易日來計算,金額則依據各期之金額計算。因第一期的交易日是在節假日,故每一期的分期金回饋皆以節假日回饋率來計算。
  14. 【台新Point (信用卡)說明】
    • 有效期限: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數有效期間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台新Point(信用卡)」,如:正卡人生日為8月份,2024/10/22獲得台新Point(信用卡)100點,若未於兩年兌換,將於2027/9/30清除該筆點數。
    • 回饋方式:台新Point(信用卡)將於結帳日之次一營業日歸戶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點數帳戶,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 。
    • 兌換說明 :

    (1) 兌換方式及品項:請至Richart Life網站點數權益Richart Life網站點數兌換查詢。

    (2) 正附卡持卡人所獲之台新Point (信用卡),將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僅正卡持卡人得行使查詢及兌換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權利。

    (3) 正卡人向台新銀行兌換商品時,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行使兌換之權利:

    1. 持卡人所持有適用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所有信用卡契約皆終止者;
    2. 尚有信用卡款延遲未繳款者;
    3. 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點數酬賓計畫之相關規定者。

    如有上述任一款情事,該持卡人及其附卡持卡人除立即喪失獲得台新Point (信用卡)之權利外,其原累積之點數亦將失其效力。申請兌換回饋商品後發生前項情形之一者,台新銀行得立即停止兌換。倘有上述第B款情事,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台新銀行同意後,方可繼續參加點數酬賓計畫,並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停權期間內刷卡累積之點數。

    (4) 台新Point (信用卡)於兌換取得回饋商品前,並非持卡人之資產,故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台新銀行將點數折換現金或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5) 法律關係及稅捐 : 台新銀行與點數酬賓計畫提供之各類禮品及服務之廠商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參加廠商自行負責。

    (6) 持卡人以點數兌換本活動之回饋商品,倘應繳納任何稅捐時,應由持卡人負擔該筆稅款。若依相關稅法規定,應由台新銀行代扣繳稅款時,台新銀行得將代扣繳款項以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支付,持卡人絕無異議。

    關於台新Point(信用卡),未盡事項請參閱台新Point(信用卡)網頁說明:點我
  15. 綁定本人台新帳戶自動扣繳玫瑰Giving卡帳單之規則與生效日,同現行台新自動扣繳之規範:申請手續將於30個工作天內完成,自台新審核生效後之次月將會於信用卡帳單揭露自動轉帳扣繳成功之通知;自信用卡帳單自動扣繳生效起,該期帳單才符合加碼回饋,未辦妥前,將視為不符合資格,信用卡帳單請自行繳納,以免產生循環信用利息或違約金。
  16.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入帳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17.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45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18. 台新銀行保留調整、變更、終止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