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榮點數 點亮心意

各項辦法及約定條款所適用之活動期間至2024/12/31

【重要通知】自2022/7/1起,因台新銀行Mercedes-Benz信用卡「點亮心意」改版,點數價值調整為每1點等值新臺幣1元,您原持有的點亮心意點數每1,000點將同步轉換為60點,折抵兌換所需點數亦等比例調整,效期不變。詳閱公告。

 

台新銀行及Mercedes-Benz特別為Mercedes-Benz信用卡會員推出「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持卡人可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點數,享受免費兌換Mercedes- Benz 專屬精品、現金抵用券、航空里程或是購物刷卡折抵現金等回饋。

 

一、參加資格:
本活動限台新銀行Mercedes-Benz信用卡(以下簡稱賓士卡)之正卡、附卡持卡人均可參加,不需任何報名手續。但附卡需與其正卡持卡人共同參加,其消費所累積之點數與正卡持卡人一併計算,正卡持卡人得行使兌換權利。

 

二、「點亮心意」點數適用範圍:
賓士卡持卡人以信用卡於實體及線上通路刷卡之一般消費皆可累積點數,惟下方注意事項第一點列舉之交易,不適用「點亮心意」點數累積。

 

三、「點亮心意」點數累積方式 :

  • 2022/1/1-2022/6/30持卡人每使用賓士卡刷卡消費新臺幣20元即自動累積「點亮心意」點數 1 點。
  • 2022/7/1-2024/6/30結帳帳單持卡人每使用賓士卡刷卡消費新臺幣1元即自動累積「點亮心意」點數0.3%點。
    *自2022/7/1起,「點亮心意」點數改版,點數價值調整為每1點等值新臺幣1元。

 

四、使用期限 :

  1. 賓士無限卡: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為持卡有效期間內皆有效。
  2. 賓士御璽卡/白金卡/普卡: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亮心意」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
    *清點時間: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系統將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點亮心意』點數」。

 

 

五、「點亮心意」點數兌換方式

  1. 【賓士卡專屬】兌換專屬賓士精品
    請聯絡台新銀行賓士卡貴賓服務專線0800-000-200兌換。 
  2. 其他多元折抵方式:

    ★折帳單 : 100%折抵信用卡未出帳消費(不包含分期消費、手續費等)

    ★點加金 : 台新Pay消費100%折抵,適用全台7萬家合作商店(全家便利商店、7-11、萊爾富、新光三越、Louisa、台灣大車隊、IKEA等) 

    ★點兌點 : 品牌點數即兌即用。(全家Fa點、Hami Point、Happy Go等)

    ★點點購 : Richart Mart商城消費100%折抵,提供享樂券、即享券、美妝保養、數位家電、3C、生活用品等上萬件優惠商品。(Apple、Dyson、麥當勞、摩斯、王品、大潤發、家樂福等)

    ★兌好物 :眾多精選好物、品牌序號隨心兌換。(全家購物金序號、新光三越skm points序號、減碳車幣-可兌換eTag儲值金序號等)

    *台新銀行點數服務於折帳單及點加金為台新Point(信用卡) 1點=NT$1,其他則依實際兌換服務標示為準。

 

 

六、詳細活動內容請依台新銀行 2024年「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活動辦法及條款 為準

注意事項

  1. 持卡人以信用卡簽帳消費、網路購物均可累積點數,惟下列各項均不適用「點亮心意」點數累積:
    (1)自2024/10/1消費日起,以下交易【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將不列入回饋計算。
    (2)經台新銀行特別約定排除適用本計畫之信用卡所生之所有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逾期繳款所衍生之費用及違約金、其他服務手續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便利商店消費(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各型態消費,包含以台新Pay/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 錢包/Samsung Pay /Garmin Pay/Fitbit Pay/Hami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消費、躉繳保費或彈性繳保費/投資型保單/三商美邦保費、燃料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特定行銷活動專案、代扣繳水/電/瓦斯費/各縣市路邊停車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等、透過台新繳費中心繳費(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學費、三商美邦保費、政府規費/違規罰鍰、查核定稅(僅針對牌照稅提供點數,其他查核定稅包含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等、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部分歐洲國家實體商店交易(註)

註: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及挪威等國家實體商店(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上述國家)之消費

  1. 上述「點亮心意」點數加碼回饋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 45 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2. 「點亮心意」點數回饋時間同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
  3.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點亮心意」點數將由台新銀行逕依退還金額,按積點比例予以扣除。
  4. 信用卡正卡及附卡之「點亮心意」點數合併計算。
  5. 本計畫之「點亮心意」點數以台新銀行寄發信用卡帳單上所記載之累積「點亮心意」點數為準。
  6. 「點亮心意」點數於兌換取得回饋商品前,並非持卡人之資產,故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台新銀行將「點亮心意」點數折換現金或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7. 「點亮心意」點數達到兌換門檻時,正卡持卡人可依規定將累積「點亮心意」點數兌換成回饋商品。
  8. 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權利時得以兌換或換購之方式包括:
    (1) 以「點亮心意」點數兌換商品;
    (2) 以「點亮心意」點數+自付額換購商品
  9. 正卡持卡人依本計畫向台新銀行兌換點數商品時,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行使兌換之權利:
    (1)持卡人所持有適用本計畫之所有賓士卡契約皆終止者;
    (2)尚有信用卡款延遲未繳款者;
    (3)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本計畫之相關規定者。
    如有上述任一款情事,該持卡人及其附卡持卡人除立即喪失參加本計畫之權利外,其原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亦將失其效力。申請兌換回饋商品後發生前項情形之一者,台新銀行得立即停止兌換。倘有上述第(2)款情事,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台新銀行同意後,方可繼續參加本計畫,並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停權期間內刷卡累積之點數。
  10. 本計畫提供之商品將以實物及庫存數量為準,兌換商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若欲兌換之賓士精品已兌畢,將以簡訊通知。
  11. 賓士精品兌換不適用鑑賞期規範,兌換後恕不得退換,台新銀行保留受理與否的權利。
  12. 券類商品或其他憑證簽發後即不得退換,若有毀損或滅失將不予補發,亦不得請求以現金賠償。
  13. 任何旅遊或住宿安排,概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所有優惠旅遊、住宿、膳食優惠項目,均依廠商特定條款及規定辦理,其中可能包括特別限制、停止使用期間及例外情況等。
  14. 本計畫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為合作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台新銀行並非該商品之出賣人或廣告商,台新銀行與合作廠商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保證關係。
  15. 作業時間自正卡持卡人提出兌換之申請時起至少須14個工作天之作業時間,方可寄發兌換商品或券類商品予持卡人,倘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作業,不論其原因是否可歸責台新銀行,台新銀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惟並不對持卡人負擔任何責任。另若持卡人對兌換、換購之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由合作廠商自行負責,概予台新銀行無涉。
  16. 若商品寄出後,無法送達持卡人而退回台新銀行時,台新銀行將於收到兌換商品退件15天後,取消持卡人該筆兌換,並回復原兌換「點亮心意」點數。
  17. 台新銀行有權經公告後變更本活動之商品、參與廠商及所有兌換憑證。
  18.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避免他人冒用持卡人名義兌換商品,商品或券類商品之寄送地址一律為帳單寄送地址,台新銀行亦不接受指定非持卡人本人為收件人。
  19. 「點亮心意」點數使用狀況揭露於持卡人之各期信用卡帳單或Richart Life APP,亦可以致電台新銀行客服查詢,惟僅能提供6個月內之使用狀況。
  20. 詳細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請依台新銀行2024年「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活動辦法及條款為準,台新銀行保留調整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計畫與否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