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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票券業務

債券種類

  • 發行機構
    • 政府公債(Government Bonds)
      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之債券,依發行層級可分為中央政府公債及直轄市政府公債。
    • 金融債券(Financial Bonds)
      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發行之債券,包含一般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轉換金融債券、交換金融債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債券。
    • 公司債(Corporate Bonds)
      公司企業為籌集中長期資金所發行之債券。
  • 配息類型
    • 固定利率債券
      票面利率在發行時已固定,至到期日均不再變動,為最普遍之債券配息方式。
    • 浮動利率債券
      票面利率採浮動利息支付,通常債券契約上訂定的票面利率的方式是以某種指標利率(Benchmark)作為基準後,再依發行公司條件之不同,而有不同的加減利差(spread)。
    • 零息債券
      債券存續期間不支付利息,並採折價方式發行,發行人於債券到期時返還票面金額。
  • 償債順位
    • 優先順位
      當公司發生違約情事時,債權人有權優先向公司要求清償債務。
    • 次順位
      當公司發生違約情事時,債權人向公司要求清償債務之順序排在優先順位債券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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