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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外國有價證券,例如特別股 : 產品間之共通點為,皆掛牌於交易所,並可於盤中時間進行交易買賣,無買賣價差。若配息無中斷,本類商品將固定配息(依票面利率在約定之配息日配息,通常為季配息)。
故依配發收益可分為累積型與非累積型,依存續時間可分為永續與有到期日(本商品發行至到期的時間約為30~40年),無論是何種類型,本類商品的保障受償順位皆高於普通股股權。
本類商品大部分於發行後第五年為第一可買回日,發行機構於此時點與之後將有權利以商品之票面價格,自商品投資人手中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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