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移轉及贈與節稅的利器』
以信託作為有價證券的贈與平台,並利用信託特有的折現效果,降低贈與稅賦,順利移轉財產予下一代。
信託優勢
(1)財產順利移轉:透過信託贈與節稅規劃,將股息、股利移轉給下一代
(2)續享股東權利:有價證券信託後,仍持續掌控對公司的議決權
信託架構
案例說明
王老先生為某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由於本身年事已高,再加上自己孩子都成年了,想將公司股票贈與給自己的小孩;一方面王老先生不想負擔高額贈與稅,另一方面希望仍繼續握有公司的控制權。王老先生該怎麼做比較好
台新銀行規劃:
王老先生與台新銀行簽訂有價證券信託契約,即可透過信託移轉的方式,規劃將股利分年贈與給自己的小孩,如此不但可以節省贈與稅的支出,亦可繼續掌控公司的控制權,真是一舉數得。
注意事項
1.根據財政部2011/5/6台財稅字第10000076610號令與財政部2023/11/8台財稅字11204646350號令規定,孳息他益之股票信託於訂約時如已明確或可得確定盈餘分配,稅務稽徵機關將認定不適用「信託折現課稅」改採「實質課稅」原則,相關贈與最後核定稅額依國稅局實際課徵結果為準。
2.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委託人或受益人應自負盈虧。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本頁面並非契約約款,委託人或受益人應先行評估適合性及自身風險承受程度,於簽訂信託契約前確認已充分閱讀各項契約約款,並獨立判斷是否簽訂信託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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